2025年南宁市小学招生工作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核心,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教育资源分布及人口变动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招生政策,当年招生对象主要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南宁市市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工作由南宁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各城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生范围划分上,南宁市各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生源数量及交通状况,科学划分学区范围,原则上,适龄儿童需按户籍地址就近入学,学区划分以社区(单位)为基本单位,确保每个学区内的适龄儿童都能安排到对应的小学,对于部分热点学校,因生源过多可能采取“多校划片”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以缓解学位紧张问题,青秀区、西乡塘区等人口密集区域,部分热门小学的学区划分会结合道路、河流等自然界限进行微调,确保划片结果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招生流程方面,2025年南宁市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宁市中小学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城区教育局及学校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需携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对于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集体户、空挂户等特殊情况,学校会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结合学位余量统筹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则需提供父母一方在南宁市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及连续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居住地所在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
招生政策还特别关注了特殊群体入学需求,对于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优抚政策优先安排入学,对于残疾儿童,实行“随班就读”为主,特殊教育学校为辅的安置方式,确保每一位残疾儿童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各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教育支出。
在学位保障方面,南宁市近年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新建、改扩建了一批小学,如五象新区新增多所现代化小学,有效缓解了新兴城区的学位压力,对于老城区学位紧张问题,通过“名校+弱校”集团化办学、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缩小校际差距,让更多适龄儿童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时间进行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

2025年南宁市小学招生工作注重信息公开,各城区教育局会在招生前通过官方网站、社区公告、学校宣传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报名时间、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设立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各学校会及时公布录取结果,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教育部门加强了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2025年南宁市小学招生工作以“公平”为核心,以“就近”为原则,通过科学划分学区、优化招生流程、保障特殊群体需求、加强信息公开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顺利入学,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南宁市将继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招生政策,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相关问答FAQs
Q1:2025年南宁市小学招生中,如果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如何安排入学?
A1: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城区教育局根据学区学位余量统筹安排,若户籍地址所在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部分城区会结合实际,对“人户不一致”情况制定具体的排序规则(如按房产取得时间、落户时间等),具体以各城区教育局当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Q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南宁市区申请小学入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2:2025年南宁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需连续满1年以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城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公办学位不足,可安排到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具体材料要求以各城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