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哈尔滨市小学招生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就近入学”的原则,面向全市适龄儿童开展,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政策主要涵盖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划片范围、入学流程及特殊群体保障等内容,旨在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

招生对象为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哈尔滨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满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哈尔滨市居住并合法就业等条件,方可申请入学,报名工作通常在每年6月进行,由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家长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登记,对于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两个一致”入学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户籍与房产证明一致,房产为普通住宅,地址与户籍一致,若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哈尔滨市主城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的公办学校招生划片范围由各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布局等因素划定,并在招生前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南岗区部分热门小学的划片范围可能涵盖多个社区,家长需关注所在学区内的具体学校名单,民办学校招生则遵循“自主报名、随机派位”的原则,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2025年,哈尔滨市民办小学如德强学校、剑桥学院附属小学等均严格执行派位政策,未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特殊群体入学方面,哈尔滨市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实行优待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就近安排入学,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在哈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簿等材料,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指定民办学校就读,确保“应入尽入”,针对适龄儿童中可能存在的残疾儿童,哈尔滨市要求普通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同时特殊教育学校为重度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教育服务,推进融合教育。
招生流程上,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哈尔滨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或到所属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登记,公办学校录取时,优先满足“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于学位紧张的学校,可能按照购房、落户时间等顺序安排,民办学校录取结果通过系统公布,派位成功的儿童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确认入学,未派位成功的儿童返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整个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杜绝“择校”现象。

为规范招生行为,哈尔滨市教育局建立了“一区一案、一校一策”的招生工作机制,要求各区教育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擅自更改划片范围或设置入学门槛,通过开通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25年,哈尔滨市还加强了对民办学校招生的管理,明确民办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变相考试,确保招生秩序井然。
以下是2025年哈尔滨市小学招生部分政策要点表格:
| 类别 | |
|---|---|
| 招生对象 | 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哈尔滨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满足居住和就业条件。 |
| 公办学校入学原则 | “两个一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且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普通住宅)。 |
| 民办学校招生方式 | 自主报名,报名人数超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
| 特殊群体保障 | 烈士子女、军人子女等实行优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残疾儿童推进融合教育。 |
| 报名材料 | 户口簿、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务工证明等。 |
| 监督机制 | 开通监督电话,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
相关问答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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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5年哈尔滨市小学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哈尔滨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哈尔滨市的务工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③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④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材料需提交至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指定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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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2025年哈尔滨市公办小学如何安排入学?
答:对于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具体安排可能考虑购房时间、落户时间等因素,家长需及时关注所在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细则,或到区教育局咨询具体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