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余杭区小学招生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核心,结合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和适龄人口分布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招生政策,当年招生对象主要为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户籍在余杭区或符合相关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都能就近入学。

户籍在本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5月中下旬),通过“余杭区中小学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所属学区学校现场核验,学区划分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为优先原则,若学区范围内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将依次按“房户一致、实际居住”等条件排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部分热点学校因生源较多,可能实行“一表生”“二表生”等分类录取,具体排序标准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保招生过程平稳有序。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满足“居住证、社保、住房”等基本条件,父母双方需持有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定年限(通常为1年,具体年限以当年政策为准),同时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父母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报名,提交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住房证明、子女户籍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为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余杭区持续加大教育资源投入,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
招生流程方面,整个招生工作分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现场核验、统筹录取、结果公示等环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等渠道及时发布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报名时间等信息,确保家长知晓,网上报名阶段,家长需如实填写儿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图片,现场核验时需提供原件供学校核对,核验通过后,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校内和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完成入学手续。
特殊群体入学政策也得到充分保障,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入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随班就读,区教育局联合卫健部门对其进行评估,提供适合的教育支持,对于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需由父母提出申请,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次年仍需重新申请。

为规范招生行为,余杭区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取与招生相关的费用,招生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问,处理招生过程中的信访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以下为2025年余杭区小学招生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参考):
| 环节 | 时间节点(参考) | 说明 |
|---|---|---|
| 政策发布 | 5月上旬 | 区教育局公布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报名时间等 |
| 网上报名 | 5月中下旬 | 家长通过系统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
| 现场核验 | 报名后3-5天内 | 家长携带材料原件到学校核验 |
| 统筹录取与公示 | 6月中旬 |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未录取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6月下旬 |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相关问答FAQs
Q1:如果户籍和房产不一致,如何确定学区学校?
A:2025年余杭区小学招生以“房户一致”为优先原则,若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原则上以房产地址所在学区为准,但需满足房产为父母(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实际居住,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建议家长提前向所属镇街教育办或学校咨询具体学区划分细则。
Q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社保缴纳中断过,是否影响入学?
A:根据2025年政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需在余杭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从当年3月往前推算12个月),且中间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因客观原因导致社保中断,可提供相关证明(如单位停缴证明、补缴凭证等),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审核,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可能不符合入学条件,建议家长提前联系镇街教育办了解具体情况。
